2014年12月11日上午九点,“基于《海安法》修订的海事管理机构与其他涉海单位职责界限研究”的结题评审会在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会议室召开。与会的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包继来处长、郑伟,深圳海事局芦庆丰局长、胡长胜;武汉大学李锡元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琛徽教授、武汉科技大学李永周教授、湖北省交通厅高级经济师张宏、武汉海事法院饶中享法官;课题组负责人罗帆教授,主要成员汪炜教授、朱新艳老师、石黎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唐辛欣、潘丹,硕士研究生石康、黄冰倩、盛艳、彭倩、曹婉莹、杨霄、肖琴、尚欧洋、詹蓓。

首先,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夏德副院长对各位专家、领导的莅临表示欢迎,并宣布结题评审会正式开始。


夏院长进行讲话

 

随后,罗帆教授代表课题组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汇报,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概述、海事管理机构与其他涉海单位的职责现状分析、发达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与涉海单位职责界定的经验借鉴、《海安法》修订中海事管理机构与其他涉海单位职责界限的对策建议以及研究结论五个方面。


罗帆教授代表课题组进行汇报

 

接着,各位专家相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饶中享法官提出建议

 

高级经济师张宏提出建议



赵琛徽教授提出建议

 


李永周教授提出建议

 

李锡元教授提出建议

 

随后,深圳海事局芦庆丰局长和胡长胜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胡长胜提出建议

 


芦庆丰进行讲话

 

最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包继来处长和郑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深圳海事局领导表示,希望课题组能根据此次评审会专家的建议对项目成果进行进一步完善。


郑伟提出建议

 


包继来进行讲话

 

至此,本次结题评审会圆满结束。

 

杨霄、彭倩    

2014年12月12日

   

 

召开“海事管理机构与其他涉海单位职责界限研究”课题结题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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