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29,罗帆教授带领课题组成员杨智、葛志鸿、黄彬和卢悦,与长航局人事处许副处长一起,到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了为期一天的调研工作。

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

818会议室,长江委人劳局的肖处长针对课题组的调研范围,请来了人事处的陈处长、政策法规处的负责人和财务处的负责人,和课题组一同根据访谈提纲进行深入探讨。

课题组成员与长江委各处室领导就访谈提纲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关于管理体制,肖处长从水利部组建长江水利委员会的目的、长江委目前的管理体制、体制改革的作用及解决的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使之了解长江委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肖处长讲解了长江委的组织结构图。组织结构的职能划分以地域水系为基础,清晰明确,水利部其他司局与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职能设置不存在重叠或交叉的情况。

其次,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负责人分别从长江委的职能定位出发,介绍了干部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以及财务管理的相关职能管理经验。

接下来,课题组就长江委的管理关系问题,询问了长江委与水利部各司局、长江委与其直属机构、长江委与地方及相关机构、长江委与其他部委之间的管理关系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理顺关系的先进经验。

最后,长江委的与会负责人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给予了课题一些建议,并提供了相关资料供研究借鉴。

课题组成员与长江委领导合影

作为国内知名的中央部委派出机构,长江委有着合理的管理体制和独到的管理经验。在职能管理方面的经验主要表现在统筹规划、防洪调度、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等方面,对长航局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通过在长江委调研,课题组成员加深了对国内派出机构管理经验的了解,更加明确了课题下一步研究的方向,以期为长江航运管理提供更多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卢悦

                                             2010年7月30

  
   

 

赴长江水利委员会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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